第665章:秋审朝审慎死刑 (第2/2页)
要举报郡守?他难道不知道郡守一倒,他的靠山便没了?”
满殿又是一片寂静。刑部尚书再次出班:“陛下,陈通举报郡守或许是为了换取信任,实则暗通山贼也未必不可能。山贼头目的供词言之凿凿,说陈通资助他们粮草半年之久。”
“山贼头目的供词可有人证?粮草如何交付?走的是哪条路?由谁经手?”刘封一连串的问题抛出,刑部尚书额头微微冒汗:“……案卷中未详载。”
刘封将第二卷案宗同样合上,交给殿旁的内侍:“发回益州重审。命犍为新任太守亲自督办,周正随行监督,一个月内查清陈通与山贼之间是否真有勾连。若有,斩;若没有,平反。朕不要含糊其辞的案卷。”
第三卷标红案宗摊开时,刘封看了一眼标题便放下了。
那是一桩“殴杀仆人案”,死者是洛阳某勋贵家中的奴仆,勋贵之子酒后失手将仆人打死,按律当绞。大理寺初核意见是“事实清晰、证据完整、适用律条无误”。可刘封注意到案卷末尾附了一封信——那勋贵是荆州旧将,当年刘禅在位时守过江州。信是勋贵本人写的,字字恳切,求陛下念及旧功,留其子一命。
刘封将信看了两遍,然后搁下。他没有立刻判决,而是问了一句:“依律,殴杀奴仆当绞,可有例外?”
大理寺卿答道:“按《洪武律·人命门》,无例外。奴仆虽贱,亦为人命。杀人偿命,不分贵贱。”
刘封点了点头:“那就依律。”
殿中有些人悄悄交换了眼神,但没有一个人开口求情。因为所有人都看清楚了——前面两桩疑案,陛下宁可发回重审、推迟行刑,也要确保不冤杀一人。可一旦事实清晰、证据完整、律条明确,哪怕案犯是勋贵之后,陛下也不会手软。这就是秋审朝审的规矩:重证据、重律条、重人命,疑者暂缓,实者不赦。
三卷标红案宗处理完毕,刘封起身走到殿中摆放各州案卷的长案前。他逐卷翻看,偶尔停下来问一句。大理寺卿和刑部尚书跟在身后,一一作答。有些案子案情简明、证据确凿,刘封便提笔批了“核准”二字;有些案卷中口供与物证对不上,他便批“发回重审”;还有些案子已经过了三审,刘封翻了翻就搁下了,什么也没批。
他走完一整排长案时,抬头看见殿门外已是日头西斜。
“今日秋审,共审死囚案二百一十三件。”杜预在一旁汇总了数据,“陛下核准四十七件,发回重审九十六件,留中待议七十件。发回重审和留中待议的案子,皆因大理寺初核标注了疑点,或陛下亲自阅卷时发现了出入。”
刘封回到御案后坐下,拿起朱笔,在秋审录的封面上批了一行字:“人命至重,秋审朝审务必慎之又慎。宁失不枉,不杀无辜。”
他搁下笔,满殿文武齐齐躬身。
散朝后,刘封回到御书房,关银屏已经备好了晚膳。她见他面色有些疲惫,一边替他解下大氅一边问:“听说今日秋审,陛下核准的还不到四分之一?”
“一百九十三件暂时没核准。”刘封坐下端起汤碗,“那些案子里,有的是证据链不完整,有的是证人相互矛盾,有的是量刑过重。朕让他们回去重审,一是给那些可能被冤枉的人一个活命的机会,二是逼各地衙门把案子做扎实,不要遇到死罪就往死刑上判。”
关银屏在他对面坐下:“可朝中会不会有人说陛下心软、执法不严?”
“会。”刘封喝了口汤,抬头看她,“可朕宁可他们说我心软,也不愿他们说我草菅人命。执法从严是对的,可从严不等于从快。一个人要死,必须让他死得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——他犯了什么罪、证据在哪里、为何该杀。若连这三条都说不清,那刀就不能落。”
窗外初秋的风吹进来,将案上那卷秋审录的封面掀起一角。"宁失不枉,不杀无辜"八个朱红大字在暮色中格外醒目。那是刘封用朱笔写下的,也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,用无数条命换来的信条。
(第665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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