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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0章 开庭!辩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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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00章 开庭!辩论! (第2/2页)

、乔旺!

    姜雨和乔旺脸上有些发白,望着周围就连呼吸都不免变小了些,很明显,二人预料到这次审理可能就要宣判了....

    至於刘婧琪. ...

    与以往的嚣张跋扈,以及浑不在意不同。

    眼下的刘婧琪,此时面色苍白,嘴唇毫无血色,整个人像是一块瘫软的面条,被两个法警强行架着往审判庭而来。

    被告席。

    律师张伟见到这一幕,内心百感交集,肩上压力不免更大了些。

    片刻。

    三人齐齐落座於法庭审判区正中央。

    “审判长,被告人已就位。”法警说道。

    话落的刹那。

    “砰!”

    一道清脆的锤声响起。

    只见审判台上,审判长张秉心敲响锤子,他扭头,看向公诉方。

    “公诉方,案件现已开庭。”

    “本次开庭,延续12月28号当天审理,你方是否有新的证据进行举证?”

    公诉席上。

    黄石凝眉,陷入思索,片刻後,他摇摇头。

    “审判长,公诉方无异议,无要举证线索。”

    他们没证据,也没什麽新的指控要添加。

    该说的该做的,前两次审理已经做完,现在哪怕他亲自前往莲山县待上一段时间,也找不到什麽新的有用证据。

    所以..

    “态度与休庭前一致。”黄石道。

    审判台上。

    张秉心点点头,对此倒是没感受到什麽意外,旋即微微一顿,扭头看向代理人席位。

    看着席位上坐着的徐德,他眉头微微一沉,又道:

    “代理人,你方是否有新的证据要举证?”

    话落。

    徐德摇头,“我方没有,无异议。”

    该交的都交了,唯一留着的一个证据也被黄石抖落走了,所以此时他身上也没什麽东西。

    只是..

    “你方确定?”

    审判长张秉心忽的再次追问,他开口道:

    “代理人,开庭临时进行举证,算作证据突袭,法庭有权对你方证据进行降格。”

    “如有证据,请尽快举证。”

    徐德:.

    一般来说,法院是不会这麽问的,毕竟这种事算是常识,说出来纯属多此一举。

    但眼下明显是二般情况。

    “我方确定无证据。”徐德摇头。

    见此。

    审判长张秉心深深看了他一眼,这才扭头看向被告席。

    “被告席,面对休庭前控方所言,你方...是否有异议要表述!?”

    话落。

    整个现场众人收敛心思,几十双视线全都投到张伟身上。

    眼下案情梳理的十分有序,公诉与代理人没任何其余意见,如果说,被告席也无异议的话. . . .那三个法官,完全可以现在就地宣判!

    只是.....

    “我方.”

    被告席,律师张伟闻言深吸一口气,他顶着压力,抬头与所有人对视,沉声道:

    “我方有异议!”

    话落。

    张秉心一顿,点点头,“请表述。”

    闻言。

    张伟站起身,深吸一口气,那张憔悴的脸稍稍一顿,接着缓缓开口说道:

    “尊敬的审判长,审判员。”

    “我方异议并非驳回指控,而是. ....针对指控中,对死者“赵莉’的部分责任判定有些异议。”“公诉方所递交诉书中,曾指控我方委托人刘婧琪、姜雨、乔旺三人过失导致被害人“赵莉’死亡。”“但-.”

    “我方认为,“被害人’赵莉的死,被告人并无要承担的刑事责任。”

    被告席上。

    张伟缓缓开口,他近几天就好似一个溺在茫茫大海中的人,只觉无论如何挣紮也逃脱不掉水下的深渊巨囗。

    但-...狗急跳墙、兔子急了还咬人呢。

    哪怕已经身处绝境,张伟也要挣紮一番!

    於是,他找到几个角度,尽管无法驳回认罪事实,也没办法让三人仅判几年,但. ..一旦能成,至少命是能保住的!

    而角度之一. ..

    便是赵莉!

    “死者“赵莉’,其并非为被告三人所杀。”

    “根据法医所递交资料中,明确显示,死者赵莉身体表面无任何创伤,这代表被告人与之没有任何接触“其真正死因,是自身常年从事重体力活,所导致的“心源性血栓’!”

    张伟声音有些哑,语气却带有一丝坚定,好似不容置疑。

    他道:

    “而这类疾病,以通俗的话来讲,便是所谓的「人体定时炸弹’。”

    “换句话说。”

    “案发期间,赵莉仅是体内这颗名为“心源性血栓’的炸弹爆炸,才致使其在短时间未接受到合理治疗导致猝死!!!”

    “在此期间。”

    “被告三人从未与之进行正面接触!”

    赵莉的死说法很大。

    她与被告没有直面接触,但实际上死因却与被告有关。

    但即便有关,根据医院鉴定,赵莉本身就存在猝死高风险,哪怕没有被告人,赵莉也可能会在某个时间段死亡。

    所以..

    “我方认为。”

    “死者“赵莉’的死亡,我方在客观上,为“非主动’“非故意’,所以,不构成“过失致人死亡罪’”

    “依据东国《刑法》第16条,其原文明确规定:”

    ““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,但是不是出於故意或者过失,而是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,不是犯罪’”

    “综上所述。”

    说着,张伟顿了顿,将自身最终的目的说出。

    “被告人在“赵莉’死亡一事上,不应承担刑事责任。”

    “依据《刑法》第十六条”

    “应当是..”

    ““意外死亡!’”

    意外死亡和过失致人死亡罪,区别在哪?

    区别在最後一个字!

    前者无罪,後者有罪!

    有罪就得被判刑,要坐牢,而无罪,便无需这些。

    这起案子之所以沉重,是因为表面上刘婧琪背了四条人命,尤其是其中主观杀害杨佳乐的罪无法洗清。甚至他们就杨佳乐一事还已经认了罪!

    但. ..

    若是针对赵莉进行责任细分. ..那可就有的说了。

    换句话说 .他准备将大罪认下,但将其余罪责扭转,以此达到减刑,进而避免被告人承受所有罪责的?下一秒...,

    “异议!”

    代理人席位。

    徐德忽的出声开口,他看着被告席上的张伟,眯了眯眼,平淡道:

    “我方不认可对方“意外致死’的说法。”

    “被告人刘婧琪明显带有主观过失,完全构成《刑法》第233条“过失致人死亡罪’,甚至,因其主观恶劣,以及情节特殊,应当. . .”

    “从重从严进行刑事审判!”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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